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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通知

superadmin 发表于:2008-03-18

中国幼儿园门户

    中国幼儿园门户网受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教育事业专家委员会委托,发布通知如下:

 

各幼儿园: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的精神,为贯彻《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国家教育部第8号令),提高幼儿园园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园长的教育创新能力,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省民办教育地方立法起草小组组长单位广东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决定联合举办幼儿园园长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的在岗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园长助理)

二、        培训的时间

2008426719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15日。

四、    培训费用及食宿

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经物价部门核准,拟定报名费50元,培训费为每人2800元(含教材费用)。考察费用按实际收取,上课期间需安排食宿的学员,可在报到时办理手续。

学员的培训费、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外出考察学习和往返旅差费回单位报销。各单位给学员学习期间的伙食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        培训内容与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有关规定,学习邓小平理论、幼儿教育管理、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园安全教育、幼儿教育动态专题等理论,并结合广东的特点,根据当前幼教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学,组织经验交流和教育考察等实践活动。

 1学完所有课程,学员须运用所学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身的工作,撰写完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文章,在培训结束前交主办单位批改后通报、存档。

2,学员修完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获得本次学习结业认证。由广东教育学院颁发给结业证书(省教育厅制),作为幼儿园园长聘任、晋升、继续教育和幼儿园评估、年审的依据。

六,报到须知:

学员报到时须交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及小一寸相片三张。

学员报到时可交一篇最近的文章,可以是学校全面工作总结,或个人在学校经营管理中的体会,不求面面俱到,但求真实典型。或带二套学校相关的资料(学校已出版的书籍、光碟,或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特点经验等的介绍)。

名额分配:一园不超过2人。

 

主办单位:广东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教育事业专家委员会

协办单位:广东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8310

报名电话:0755—82865014  83210343  13923743071  13066863984

咨询电话: 深圳(同上);  广州020—34115085 (广东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